公益基金会制度
19. 关于使用《授权委托书》及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统一样式的规定

       一、为规范和统一法律文书,严肃法律程序,除另有规定外,基金会对外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或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一律使用统一样式。
       二、《授权委托书》的出具应经基金会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批准并签发,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的出具应经基金会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批准,由基金会秘书长签发。
       三、《授权委托书》或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应填写具体内容后再履行审批盖章手续。
       四、《授权委托书》或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由基金会办公室实行编号管理。